第13章
辰时三刻。
聚义楼门口,十八挂鞭炮同时炸响。红色的纸屑炸上半空,落了看热闹的人满头满身。
硝烟散开,甄世帅站在台阶上,穿一身练的男装,腰间系着围裙。头发用布巾束起,袖子卷到肘弯,手里端着一碗酒。
“各位梁山的好汉,我是聚义楼的掌柜。今天开业头一天,酒菜一律五折。
什么是五折——就是你兜里揣着一两银子,今天能买二两的东西。
错过今天,再等一年。”
人群哄了一声。有人伸长脖子往门里看,有人已经抬脚往台阶上迈。
甄世帅侧身让开,十二个伙计齐声喊了一句“欢迎光临”,声音叠在一起,震得门口两棵老槐树上的麻雀全飞了。
第一批客人涌进大堂。
阮小七是第一个坐下的,占了靠窗最大的桌子,一拍桌面:“听说你家有辣酱!先上五罐!再切三斤牛肉!”
王小七端着托盘小跑过去,茶壶放在桌上,倒茶。
茶水七分满,一滴不多一滴不少。“客官您慢用。”
阮小七盯着茶碗看了片刻:“你这伙计倒茶怎么还数着倒的。”
王小七咧嘴一笑:“掌柜的教的,七分满有讲究——太满烫手,太少冷心。”
阮小七愣了一下,然后大笑,拍着桌子对同桌的刘唐喊:“听见没有!倒茶都有讲究!”
刘唐没理他,盯着后厨的方向,鼻子一抽一抽的。
一股香味正从厨房往外飘,不是炖肉的香,不是酱菜的香,是辣的香。
辛辣,窜,闻一口就上瘾。
王小七端着第一盘辣酱从厨房出来。红油汪汪,蒜末点缀,热气蒸腾。
他刚把盘子放到桌上,阮小七一筷子就下去了,塞进嘴里,嚼了,然后发出一声低沉的闷哼。
“他娘的。比上回李逵带上山的还好吃。”
辣酱一罐接一罐上,卤肉一碟接一碟端,炒菜一锅接一锅出锅。
大堂里十几张桌子全坐满了,后来的客人挤在门口等。
王小七端着托盘在桌子之间穿梭,刘嫂在厨房里挥勺如飞,后颈的汗顺着领口往下淌,她拿袖子一抹,继续翻锅。
高在午时。
甄世帅从地窖里搬出第一坛蒸馏酒,坛口封着红布。
她把坛子放在大堂正中间的桌上,敲了一下坛沿:“今天开业,请大家喝第一壶酒。这酒叫‘透瓶香’。”
红布扯开。一股烈酒的香气像拳头一样打出去。
原本闹哄哄的大堂忽然安静了一瞬,所有喝酒的人都停下来,回头盯着那个坛子。
阮小七第一个把自己的碗递过去。
甄世帅倒酒,酒液从坛口倾泻而下,颜色澄清,质地比黄酒薄比米酒厚,落在碗里的声音脆得像碎玉。
阮小七端起碗,灌了一大口,然后整个人僵在原地,眼睛瞪得像铜铃。
“这酒——多少度。”
“五十六。”
“什么叫度。”
“比你以前喝的酒烈一倍。”
阮小七低头看着碗里剩下的半碗酒,好像头一回认识这东西。
他端起碗又喝了一口,这回没灌,抿了一小口,酒液从喉咙下去,一股热流从胃里涌上来,直冲天灵盖。
他的手在抖。
刘唐站起来:“小七你说话!到底怎么样!”
阮小七放下碗,深吸一口气,转头看向满堂的梁山好汉。
“老子喝了二十年酒。从山东喝到河北,从河北喝到蓟州。这一碗——是老子这辈子喝过最好的酒。”
大堂炸了。所有人同时把碗举起来:“给我来一碗!”“我也要!”“这边这边!”
武松站在楼梯口,看着底下的场面,嘴角动了一下。
他没下去,端着哨棒靠在栏杆上。但他从怀里摸出一个酒葫芦,朝甄世帅晃了晃。
甄世帅上楼,给他倒满。武松喝了一口,沉默片刻。“嫂子,这酒要是放在景阳冈,我当年不用打三碗——一碗就够了。”
甄世帅笑了一声:“你当年喝了十八碗。换成这个,九碗你就得躺着过岗。”
武松没说话,又喝了一口。他把酒葫芦塞进怀里,塞得比刚才更紧。
热闹持续到申时。
门口突然安静了,像有人拿刀把喧哗切成了两半。
甄世帅抬起头,门口站着一个女人。
一身黑衣,腰间系着人皮围裙,手里提着一把剔骨尖刀。
刀尖上还带着没擦净的油渍。孙二娘。
她站在门口,逆光,影子从门槛一直铺到大堂中间。
她身后跟着两个彪形大汉,一个扛着铁钩,一个抱着麻袋,麻袋里不知道装的什么,沉甸甸的。
“哪个是掌柜的。”孙二娘的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像在案板上剁肉。
大堂里的好汉们同时往后退了退。
阮小七放下酒碗,手不动声色地按在腰间的匕首上。
甄世帅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我是。”
孙二娘的目光钉在她身上,上下打量了一遍,从男装的领口打量到沾着油渍的围裙,然后笑了。
不是客气的笑,是那种看见一只不知死活的兔子时的笑。“你就是潘金莲。清河县卖辣酱那个。”
“是我。”
“在老娘地盘上开店,问过老娘的刀吗。”
甄世帅没退,反而往前走了一步。“二娘远道而来,喝杯酒再说话。”
她从柜台上拿了一个净碗,倒满蒸馏酒,放在桌边。
孙二娘没动。她身后的彪形大汉往前迈了一步,铁钩在手里晃荡。
武松从楼梯上走下来,每一步都稳,哨棒在手里转了个圈。
孙二娘瞥了他一眼:“打虎的,今天不是来找你的。你那棍子收起来,老娘不你嫂子——只要她识相。”
武松没停,走到甄世帅身边站定,像一座山。
“二娘误会了。”甄世帅自己端起那碗酒,喝了一口,“我不是来抢生意的。我是来送生意的。”
孙二娘的刀尖往下垂了半寸。
“你东山酒店在梁山开了五年,一天流水多少,五两银子顶天了。
翻桌率不到一次,客人大部分是过路的小喽啰,点碗素面坐半天。
为什么——因为东山偏,因为你的酒跟山下的酒没区别,因为客人不来你这儿,不是你的问题,是你的产品结构有问题。”
孙二娘没听懂产品结构是什么意思,但她听懂了五两银子,这女人把她店里的流水说得分毫不差。
“我给你算笔账。如果我给你供辣酱,供我的酒,你店里的客人会多一倍。
原来点一碗素面的,现在会多点一碟辣酱,多喝一碗酒。客单价从二十文涨到五十文。
一天不用多,来三十个客人,流水就是十五两。一个月——四百五十两。”
甄世帅把数字说完,自己又喝了一口酒,把碗轻轻搁在桌上。
孙二娘的刀尖垂到了地上。她在算。
虽然她算得没甄世帅快,但四百五十两这个数字她听得懂。
她东山酒店开了五年,最好的一个月流水也不到五十两。
“你说的这些,凭几罐辣酱和几坛酒就能做到?”
“光靠辣酱不够,光靠酒也不够。
核心是两个字——独家。我的辣酱,整个大宋只有我有。我的蒸馏酒,整个天下只有我有。
你的酒店,只要跟我,就是天下独一份。
你可以继续拿刀砍人——但刀砍不了钱。刀只能让人怕你,钱才能让人跟你。”
孙二娘把刀回腰间。大堂里有人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她走到桌边坐下,端起那碗蒸馏酒喝了一大口。
咳了两声,但没停,又喝了一口。然后把碗往桌上一顿。“怎么分。”
“四六。我四你六。”甄世帅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纸,铺在桌上。
合同上写着字,字不多,但每条都清楚——孙二娘出人手和店面,甄世帅出方子和货源,利润四六分。
合同期限一年,续约优先。
孙二娘盯着那张纸看了很久。她不认识太多字,但她认识四六分,认识四百五十两,认识一个月。
她抬起头看着甄世帅:“你为什么给我六成。你出方子出酒,你该拿大头。”
“因为我要的不是一家店。我要的是十家,一百家。
你替我管好东山那一片,别让人在我的供应链上动手脚,这六成你该拿。”
孙二娘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从怀里掏出印章,往合同上狠狠盖下去。啪。
甄世帅也签了字,画了押。两人一人一份合同,折好收进袖中。
“酒再给我来一壶。”孙二娘把碗推过去。
“欢迎光临。”甄世帅给她倒满,“从今天起,你是聚义楼的第一个合伙人。按规矩,合伙人喝酒——免费。”
孙二娘端起碗一饮而尽,把空碗往桌上一拍。“痛快。”
大堂里的好汉们齐声起哄叫好,阮小七带头拍桌子,刘唐跟着拍,拍到桌子腿都快散了。
角落里,一个瘦小汉子一直缩在柱子后面。没人注意到他。
他是伙房的帮厨,叫侯三,平时负责烧火。
刚才甄世帅和孙二娘谈判的全过程,他蹲在角落里听得一字不漏。
孙二娘签字的那一刻,侯三从后门溜了出去。
他跑上聚义厅的时候,吴用正在灯下翻名册。
侯三把在聚义楼看到的一切原原本本说了一遍——怎么倒茶七分满,怎么酒一出坛整条街都香了,怎么孙二娘提着刀进门喝着酒出去,怎么签了合同。
吴用听完,手里的羽扇停在半空。
他站起来走到窗口,从这里能看见山脚下聚义楼的灯火,一排暖黄的灯笼把水泊边照得通亮。
“军师。”侯三咽了口唾沫,“那女人不简单。
她三言两语就把孙二娘的刀说没了,还让她签了字画了押。
孙二娘出了名的母夜叉,在她面前乖乖签字。”
吴用没回头。“去,把你刚才说的每句话再回想一遍——
她倒茶的时候说了什么,跟孙二娘谈判的时候怎么站,说话的时候手放在哪,合同拿出来的时候纸是折了几折。
一个字不漏地给我记下来,明天一早送到这里。”
侯三点头如啄米,弓着身子退了出去。
吴用继续盯着山下那排灯笼。
聚义楼的灯光映在水泊里,被波浪揉碎了又聚起来,聚起来又揉碎。
他的扇子摇得很慢,每一摇都像在量什么。
“潘金莲。”他低声念了一遍这个名字,然后闭上眼。屋里只剩下油灯噼啪的声响。
宋江从后堂走出来,手里端着一碗酒,碗底有聚义楼的刻印。“军师在想什么。”
“哥哥,这女人若是敌人,比朝廷可怕十倍。朝廷要灭梁山,得出动十万大军,耗三年粮草。
她如果要灭梁山——十家连锁店,一年,梁山上的好汉全得管她叫掌柜的。”
宋江看着手里的酒碗,碗里的酒液澄澈透亮,是他这辈子喝过最烈的酒。
他没答话,把碗里的酒一饮而尽。酒劲从喉咙冲上头顶,他闭上眼,长长地吐出一口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