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三个月后,滨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这起“7·13机井藏尸案”,旁听席坐满了人,有被害人家属,有媒体记者,也有来看热闹的普通市民。
周正言和陈默坐在前排,穿着便服,默默旁听。他们看着这起案子的所有涉案人员,一个个被带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审判。
第一个被带上来的,是孙大勇。他穿着橘黄色的囚服,戴着手铐脚镣,走路时镣铐叮当作响。短短几个月,他瘦了一大圈,眼窝深陷,头发花白,看起来像老了十岁,再也没有了当初的戾气。
公诉人宣读书:孙大勇犯故意人罪,受吴志远指使,害同乡孙立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但其有自首情节,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配合警方侦破案件,提供关键线索,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辩护律师发言,强调孙大勇系被吴志远胁迫、控,属于从犯,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请求法庭轻判。
孙大勇最后陈述时,泪流满面,只说了一句话:“我错了,我对不起孙立强,对不起他的家人,我愿意接受法律的任何制裁。”
法官当庭宣判:孙大勇犯故意人罪,判处,缓期二年执行。如无新的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
孙大勇听完判决,深深向法官和孙立强的家属鞠了一躬,被法警带了下去。孙立强的家属虽然悲痛,但也接受了这个判决,他们知道,法律已经给了他们一个公道。
第二个被带上来的,是郑文海。他也穿着囚服,但腰板挺得笔直,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眼神里带着一丝绝望。公诉人指控其犯故意人罪、伪造公文罪、毁灭证据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利用职业便利毁尸灭迹,手段隐蔽,情节恶劣,建议法院依法严惩。
辩护律师提出,郑文海系因妻子出轨、长期受吴志远威胁勒索而情绪失控,属于激情人,且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同时,律师对证据提出的质疑,因警方已提供完整的DNA检测、物证提取记录,被合议庭当庭驳回。
郑文海最后陈述时,沉默了很久,才开口:“我认罪,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我对不起吴志远的家人,也对不起我的孩子和妻子。我只有一个请求,能不能让我见见林秀兰,我想亲口跟她说声对不起。”
法官表示会考虑其请求,随后当庭宣判:郑文海犯故意人罪,判处,;犯伪造公文罪,判处三年;犯毁灭证据罪,判处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
郑文海听完判决,点了点头,没有任何反抗,被法警带了下去。
第三个被带上来的,是林秀兰。她穿着囚服,头发剪短了,脸色苍白,眼睛红肿,看到旁听席上的家人,忍不住哭了起来。公诉人指控其犯故意人罪(共犯),参与运尸、清理现场、发送假短信,协助郑文海毁灭证据,但其有自首情节,主动举报郑文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系被胁迫参与犯罪,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辩护律师发言,强调林秀兰系被郑文海胁迫,属于从犯,且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态度好,其举报行为源于对孩子的愧疚和内心的谴责,请求法庭减轻处罚。
林秀兰最后陈述时,哭得说不下去:“我错了,我不该背叛我的丈夫,不该和吴志远有婚外情,不该帮郑文海隐瞒人的事实,我害了所有人,也害了我自己,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只求我的孩子能好好长大。”
法官当庭宣判:林秀兰犯故意人罪(共犯),判处十一年,三年。
林秀兰听完判决,瘫坐在地上,被法警扶着带了下去。她的家人在旁听席上哭得撕心裂肺,一声声“秀兰”的哭喊,在肃穆的审判庭里格外刺耳,让人不忍卒睹。
第四个被带上来的,是王建国。他穿着宽大的囚服,整个人缩在被告席上,头埋得几乎贴到口,双手死死攥着衣角,指节泛白。公诉人宣读书:“被告人王建国,案发时在郑文海的殡葬店目睹其故意人行为,不仅知情不报,还受郑文海以「免掉十万赌债+报复威胁」双重胁迫,协助搬运尸体、清理现场,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帮助毁灭证据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情节严重,建议依法惩处。”
面对讯问,王建国的声音带着哭腔,断断续续却句句认罪:“我错了……我欠郑文海十万赌债,他了人后威胁我,说不帮忙就让我倾家荡产,还会对我家人动手……我一时糊涂,就帮他搬了尸体、擦了地上的血……我对不起法律,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辩护律师补充道:“被告人王建国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且其参与犯罪系因债务缠身与遭受威胁,并非主动作恶,请求法庭酌情从轻处罚。”
法官结合全案证据与王建国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当庭宣判:“被告人王建国犯包庇罪,判处五年;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二年。”
听到判决结果,王建国身子猛地一颤,泪水顺着脸颊滚落,却没有上诉,只是抬起布满红血丝的眼睛,望向旁听席上的家人,嘴唇翕动着,像是想说什么,最终只化作一声沉重的叹息。法警上前带他离开时,他回头望了一眼审判庭的大门,眼神里满是悔恨与绝望——为了十万赌债和一时怯懦,他把自己的人生彻底推进了深渊。
庭审结束的法槌落下时,夕阳正透过审判庭的窗户斜射进来,在地面投下长长的光影,一半明亮,一半昏暗,像极了这起案子里每个人的命运。周正言和陈默起身离场,走过旁听席时,能清晰听到低低的啜泣声——有孙立强家属未散的悲痛,有林秀兰家人的惋惜,也有王建国亲友的无奈。
走出法院大门,傍晚的风带着凉意扑面而来,吹散了庭审现场的压抑。陈默看着街上车水马龙、行人匆匆,忽然觉得有些恍惚:这起牵动人心的案子,终于在法律的框架下落下了帷幕,但那些被欲望裹挟、被算计缠绕的人生,却再也回不到原点。
“周队,”陈默轻声开口,“你说他们要是当初能选另一条路,会不会不一样?”
周正言点燃一支烟,烟雾在风里快速散开,他看着远处渐渐沉落的夕阳,声音沉缓:“路都是自己选的。吴志远要是能守住婚姻底线,不沾赌债、不雇凶妻、不勒索威胁,不会落得灰飞烟灭;郑文海要是能相信法律,用合法途径解决婚外情和被追的困境,不会家破人亡;林秀兰要是能拒绝诱惑、及时止损,不会在监狱里耗尽青春;王建国要是能顶住威胁、主动报警,不会为了十万赌债身陷囹圄。”
他顿了顿,指尖的烟燃得正旺,“这世上最没用的就是「如果」,最躲不开的就是「因果」。你算计别人,终会被别人算计;你触碰法律红线,迟早会被法律制裁;你为了私欲妥协退让,最终只会被欲望吞噬。这案子里的每个人,都以为自己能掌控局面,却没想到,最后都成了欲望的囚徒、懦弱的牺牲品。”
陈默点点头,想起庭审上那些人的模样——孙大勇的悔恨、郑文海的绝望、林秀兰的崩溃、王建国的愧疚,他们的结局,都是自己一步步走出来的。他忽然更懂了周正言常说的“人心如井”,那口井里藏着的欲望、怯懦与贪婪,一旦失控,就会将人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那我们做这些,意义到底是什么?”陈默又问,“破了案,惩了恶,可还是有人会为了欲望铤而走险。”
周正言掐灭烟头,扔进旁边的垃圾桶,眼神坚定:“意义就在于,让那些想伸手的人知道,无论手段多隐蔽、算计多周密,犯罪终将受到惩罚;让那些在歧路上徘徊的人知道,底线不能碰,法律不能违,妥协退让换不来安宁;更让受害者和家属知道,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们做警察的,守的就是这人间正道,护的就是这世道公义。”
他拍了拍陈默的肩膀,“别想太多,走好脚下的路,办好手里的案,守住心里的光,就够了。”
陈默望着周正言的侧脸,在夕阳的映照下,那道轮廓格外坚毅。他重重点头,心里的迷茫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坚定的信念——作为一名刑侦警察,纵然前路有再多黑暗与挑战,也要手握证据、心怀正义,照亮那些被罪恶笼罩的角落。
* * *
一个月后,陈默按照郑文海的请求,去监狱探视了他。隔着厚厚的玻璃,郑文海比庭审时更瘦了,头发也白了不少,但眼神平静了许多。
“林秀兰怎么样了?”郑文海拿起电话,第一句话还是问起了妻子。
“她在女子监狱服刑,情绪还算稳定,”陈默如实回答,“她让我转告你,好好改造,争取减刑,也让你放心,孩子会由她父母照顾,会好好长大。”
郑文海听到“孩子”二字,眼眶瞬间红了,他低下头,沉默了很久,才缓缓开口:“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孩子。当初要是能冷静一点,要是能相信法律,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事到如今,说这些也晚了,”陈默说,“好好改造,争取早出狱,还能有机会弥补孩子。”
郑文海点点头,又问:“那口井……还在吗?”
“在,”陈默想起周正言立的那块青石板,“周队在井边立了块碑,刻着「警世之井」,还有一些警示的话,让路过的人都能看看,想想。”
郑文海愣了一下,随即苦笑:“也好,那口井藏了太多罪恶,是该立块碑警示后人。希望以后没人再像我们一样,被欲望冲昏头脑,掉进自己挖的深渊里。”
探视时间结束时,郑文海忽然说:“陈警官,麻烦你告诉周队,谢谢他。谢谢他让真相大白,也谢谢他立的那块碑。”
陈默答应了。走出监狱大门,阳光刺眼,他抬头望向天空,心里忽然释然——这起案子,不仅让他学会了如何破案,更让他读懂了人心、守住了本心。
而那口立在柳河镇田野里的“警世之井”,还有那块青石板上的字迹,会像一盏明灯,永远警示着世人:欲望如井,深不见底;一步踏错,万劫不复;人心如镜,多行不义必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