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沈婉清气急,伸手去推他的膛。
推不动。
情急之下,她指尖用力,在那精壮的肌上狠狠挠了一把。
“嘶——”
傅司寒吃痛,这才意犹未尽地松开她。
看着她红肿的唇瓣和气喘吁吁的模样,他眼底划过一抹暗芒。
“属猫的?”
他低头看了一眼口那几道红痕,不怒反笑。
沈婉清没空理他的调笑,手忙脚乱地从床上爬起来。
脚刚沾地,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动作一顿。
转过身,神色有些凝重地看向床上的男人。
“避子药没了。”
之前那瓶药早就空了,这几天一直没顾上补。
结婚初期,两人就达成了共识,暂时不要孩子。
那时候沈婉清心里装着许之恒,傅司寒也不屑要一个心不在焉的女人生下的种。
所以一直是傅司寒让私人医生配的药。
可现在,傅司寒改变主意了。
看着那双写满认真的清澈眼眸,傅司寒眸色沉了沉。
他想把她彻底绑在身边,甚至哪怕是用孩子。
只要有了孩子,她心里的那个位置,迟早会被彻底挤净。
傅司寒漫不经心地靠在床头,点了烟,透过缭绕的烟雾深深地看了沈婉清一眼。
“没了就没了,今儿不用吃。”
语气敷衍至极。
沈婉清愣了一下,“可是……”
“没什么可是。”
傅司寒吐出一口烟圈,一副专家的口吻,“我算过子了,现在是安全期,不吃也行的。”
见沈婉清还是有些不放心,站在原地不肯动。
他掐灭了烟蒂,起身走到她面前,大手揉了揉她的发顶,语气宠溺又无奈。
“那药毕竟是药,是药三分毒,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听话,我又不会害你。”
他的声音太过笃定,神情又太过坦然。
沈婉清虽然心里还有些疑虑,但在医学这方面,她确实不懂。
而且看傅司寒这一脸“我是为了你好”的样子,她半信半疑地点了点头。
“那……好吧。”
她转身进了浴室。
再出来时,已经换了一身素雅的装扮。
是一件月白色的倒大袖旗袍,领口和袖口绣着精致的兰花滚边。
外面罩了一件米白色的针织开衫,遮住了身上那些暧昧的痕迹。
长发随意地挽了个髻,了一珍珠发簪。
整个人看起来温婉娴静,透着一股民国大家闺秀的书卷气。
傅司寒已经穿戴整齐坐在沙发上看报纸了。
见她出来,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几秒,眼底闪过一丝惊艳。
“走吧,车在楼下。”
到了楼下,一辆黑色的福特轿车已经停在门口。
驾驶座上坐着的不是平时的老李,而是一个看着只有十七八岁的男孩。
长得眉清目秀,甚至带着点稚气。
“少……少帅,少夫人!”
男孩见两人出来,连忙下车拉开车门。
看见沈婉清时,脸“腾”地一下就红了,眼神都不敢乱瞟。
“这是阿笙,新来的司机。”
傅司寒淡淡介绍了一句。
阿笙挠了挠头,一副怯生生的老实样,对着沈婉清鞠了一躬,“少夫人好!”
说完,也不敢多看,转身先钻进了驾驶室,手忙脚乱地发动车子。
因为年轻,动作还有些生涩。
沈婉清觉得这小司机挺有意思,也没多想。
“那我先走了,晚上不用等我吃饭。”
她跟傅司寒说了一声,拿了手包便弯腰钻进了车里。
车子缓缓驶出筠园洋楼的大门。
沈婉清坐在后座,视线不由自主地打量着驾驶座的人。
那是一个极其年轻的后脑勺,头发剃得很短,透着股青茬。
握着方向盘的手腕细得仿佛一折就断,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能开稳车的老手。
大约是察觉到了身后那道探究的目光,阿笙有些不自在地扭了扭脖子。
透过后视镜,他脸颊微微泛红,眼神有些躲闪。
“少夫人,您……您是有什么吩咐吗?”
沈婉清收回视线,为了缓解这份尴尬,随口笑问了一句,“阿笙,你今年多大了?”
阿笙如释重负,声音清脆地答道,“回少夫人,十八了!”
许是因为年纪小,话匣子一打开,这少年就有点收不住那股子倾诉欲。
他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兴致勃勃地絮叨起来:“少夫人您别看我小,我可是跟了寒哥好些年了!那时候在十六铺码头,那帮人拿着斧头追我,要不是寒哥替我挡了一刀,我这条小命早都没了。寒哥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他让我往东,我绝不敢往西……”
寒哥?
沈婉清抬起眼皮,目光幽幽地看向后视镜。
这本不像是一个下人对主子的称呼。
反倒透着一股浓浓的江湖草莽气,像是拜把子的兄弟。
阿笙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喋喋不休的声音戛然而止。
他懊恼地空出一只手,狠狠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巴,“少……少夫人,我说顺嘴了。”
阿笙透过镜子偷瞄沈婉清的脸色,额头上渗出一层薄汗,“是少帅,我该叫少帅的。”
沈婉清没有说话,只是若有所思地垂下眼帘,看着手腕上那只翡翠镯子。
两人默契地不再言语,车子加速向霞光路驶去。
很快,黑色的福特轿车稳稳停在了永安百货的大门口。
“少夫人,我就在这儿等您。”阿笙立刻下车拉开车门。
沈婉清刚一下车,一阵香风便扑面而来。
“婉清!这儿!”百货公司的玻璃橱窗前,林晓晓穿着一身时髦的洋装,正兴奋地挥着手。
看见好友,沈婉清脸上这才露出一抹真心的笑意,快步走了过去。
两人亲热地挽在了一起。
林晓晓是海城纺织大亨林震霆的小女儿,林家在商界也是跺一脚抖三抖的存在。
作为家中老幺,林晓晓自小就是被泡在蜜罐里长大的,性子单纯又骄纵。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沈家人,大约只有林晓晓知道她已婚的事实。
当然,也隐约知道她是为何而嫁。
许之恒中枪的那晚,沈婉清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林晓晓发了疯似的找她,却音讯全无。
再收到消息时,竟然是一张烫金的结婚请柬,新郎栏赫然写着“傅司寒”三个大字。
此刻,林晓晓挽着沈婉清的手臂,目光在她身上那件精致的倒大袖旗袍上转了一圈。
那料子一看就是的苏锦,市面上本买不到。
林晓晓欲言又止。
以往每次提起傅司寒,或者问起婚后的子,沈婉清总是脸色苍白,避而不谈。
林晓晓是个聪明人,知道那是闺蜜心里的伤疤,便也学乖了,闭口不问其中缘由。
两人找了家二楼的咖啡厅坐下,那是她们以前常来的地方。
点了两杯拿铁,沈婉清看着对面有些心不在焉的好友,“怎么了?刚见面还好好的,这会儿怎么苦着一张脸?”
林晓晓长叹了一口气,用银勺狠狠戳着杯子里的拉花,把那一颗爱心戳得稀巴烂,“别提了,我妈那个老古董,又给我安排相亲了。”
沈婉清有些诧异,端起咖啡抿了一口,“这次又是哪家的少爷?”
“就是做船运生意的赵家,家里金山银山的,说是什么跟我门当户对。”林晓晓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满脸的不屑和烦躁。
“赵家家风严谨,门当户对……其实也不算坏事。”沈婉清声音很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