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酒,今朝醉
最近比较火的一本小说《离别酒,今朝醉》,作者是雪碧大王,男女主人公是京耀卿初雪楚明珠。端午节晚宴,京圈太子爷京耀吩咐司机把一个爱马仕礼盒塞进我手里。我这个保姆的女儿满心欢喜,以为这是他连续三年节假不落的偏爱。刚想红着脸跑过去跟他道谢。司机的儿子就在礼盒底层翻出一沓助理的跑腿回执单。他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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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晚宴,京圈太子爷京耀吩咐司机把一个爱马仕礼盒塞进我手里。
我这个保姆的女儿满心欢喜,以为这是他连续三年节假不落的偏爱。
刚想红着脸跑过去跟他道谢。
司机的儿子就在礼盒底层翻出一沓助理的跑腿回执单。
他夸张地吹了个口哨,当着佣人们的面大声朗读:
“2月14号,楚大小姐拒收粉钻,拿回去给保姆女儿卿初雪玩吧。”
“5月20号,楚大小姐说包包颜色太土。
算了,送给卿初雪,她没见过世面肯定喜欢。”
他直接翻到今天端午节最新的那一页回执。
“楚大小姐嫌弃这套端午珠宝不够贵重。
正好卿初雪在,当废品处理给她。”
司机儿子笑得前仰后合。
“卿初雪,你真够可怜的!”
“捡了十四年楚大小姐不要的垃圾,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我要是你早就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佣人们都在看我。目光里有同情,有鄙夷,有幸灾乐祸。
我咬着下唇,没有反驳。
京耀宣布和楚明珠联姻的三年来,他送我的每一样东西,都是楚明珠不要的。
我以为他记得我,其实他只是懒得扔。
我忽然想起去年中秋节。
那天下着雨,京耀让司机给我送了一盒月饼。
我打开的时候,月饼已经碎了两块,包装盒上沾着红酒渍。
我没多想,把碎了的挑出来自己吃,留了块完整的给他。
第二天他路过厨房,看见我放在桌上的月饼,随口说了一句:
“明珠说这家的月饼太甜了,你吃了吧。”
我当时正蹲在地上擦地板,听到这句话,手里的抹布顿了一下。
接着我轻声说:“好的,谢谢耀哥。”
他随口回道:“不用谢,反正她也不要。”
反正她也不要。这六个字,我听了三年。
每一次都像一针,扎进去,拔不出来。
可我还是没走。
因为我总在想,也许下一次,他送的就是专门给我买的。
也许下一个节,他就会记得我。
等了三年,等来的还是那沓回执单。
我平静地合上礼盒,推回桌子中央。
京耀走进来的时候,连看都没看那个盒子一眼。
他漫不经心地对赵子锋说了一句:“规矩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赵子锋立刻缩着脖子往后躲。
他替我理了理微乱的衣领。
“这套珠宝的颜色衬你。”他像在看一只闹脾气的宠物。
“特意让人给你留的,别辜负我的心意。”
我既没像往常那样红着脸道谢,也没因为赵子锋的羞辱委屈落泪。
我只是一点一点,把自己的衣领从他指尖抽了出来。
京耀微微蹙眉,有些不悦。
“初雪。”
“明珠脾气骄纵,有些东西她不喜欢,但这不代表这些东西不好。”
“你能用上这些,已经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福气。人要学会知足,懂吗?”
我看着他理所当然的脸,忽然想起三年前的那碗姜汤。
那天京城下了入冬以来第一场雪。
京耀应酬回来,喝了很多酒,脸色发白。
他在卫生间吐了很久,我站在门外,手里端着一碗刚煮好的姜汤。
他推门出来,看见我,愣了一下。
“你怎么还没睡?”
“我给你煮了姜汤,趁热喝,胃会舒服一点。”
他看着那碗姜汤,忽然笑了,“你倒是比明珠细心。”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喝了一口,皱了皱眉。“姜放多了,辣。”
说完放下碗,转身上楼了。
那碗姜汤我后来喝了,真的很辣,辣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可我还是高兴了一整晚。
因为他说了一句你比明珠细心。
我以为是夸奖。现在想来,他只是在比较。
比谁对他更有用,比谁更能伺候他。
而我,刚好在那个位置上。
他口袋里的手机震了。
他看了一眼屏幕,眉头瞬间舒展开来。
“明珠,怎么了。”他的声音温柔得像另一个人。
“海岛的行程安排好了,明天一早我去接你。”
他边打电话边往外走,到了门口稍停了一下,没回头。
“把东西收好,明天让管家带你去买几身新衣服。”
“别整天穿得灰扑扑的,丢了京家的脸。”
人很快就走了。
门外传来低声哄楚明珠的笑声,温柔得像春天的风。
但那阵风从来吹不到我身上。佣人们窃窃私语,赵子锋冲我翻了个白眼。
嘟囔着真是不识好歹,也跟着散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那个爱马仕礼盒。
阳光打在那套端午珠宝上,钻石很亮,刺得眼睛疼。
我把盒盖彻底盖严,丢进了垃圾桶。
佣人房很小,常年飘着洗洁精和油烟的味道。
母亲正坐在床沿上缝围裙,听见我推门进来,抬起头。
“初雪,脸色怎么这么差。是不是少爷又发脾气了?”
她的眼角都是皱纹,手上有常年活留下的裂口。
我摇了摇头,走过去握住她的手。
“妈,没事。”
母亲叹了口气。“你总说没事,可你的脸色骗不了人。”
我没说话,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
母亲放下手里的针线,拉着我的手。
“初雪,妈虽然没什么本事,但妈看得出来,你心里苦。”
我心里苦,我从小就心里苦。
父亲走的时候我才五岁,母亲一个人拉扯我长大,吃了上顿没下顿。
后来托人介绍,到京家当保姆,这才有了口安稳饭吃。
京家大宅很大,大到我从东边跑到西边要花十分钟。
我第一次进京家的时候,才九岁。
穿着母亲改小的旧棉袄,袖口磨出了毛边。
京耀那年十三岁,从楼梯上走下来,看了我一眼问管家:“这谁家的小孩?”
管家说:“新来的保姆的女儿。”
他哦了一声,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递给我。
“吃吧,别乱跑。”
那颗糖是草莓味的,包装纸上印着一只兔子。
我没舍得吃,攥在手心里,攥了一整天。
糖都化了,黏在手上,黏糊糊的。
那天晚上母亲一边给我洗手一边骂我傻,说糖不吃会化。
可我不知道,那是京耀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主动给我东西。
后来那颗糖化得黏在皮肤上,搓都搓不掉,母亲用热水泡了很久才洗净。
现在想想,这大概就是我和京耀关系的隐喻。
他随手给的,我拼命攥着。
最后什么都留不住,只剩下一手的黏腻。
门外传来的脚步声。
管家端着一个精致的炖盅走了进来。
身后还跟着两个端着托盘的女佣。
“初雪小姐。”管家将炖盅放在那张破旧的木桌上,
“京少爷吩咐厨房,特意用最顶级的血燕给你炖了补品。”
他打开炖盅盖,浓郁的香气瞬间盖过了房间里的油烟味。
“少爷说了,初雪小姐是个聪明人。”管家微微弯腰。
“一件礼物而已,值当什么。少爷还让财务往你卡里打了五十万。”
他将一张黑色的银行卡推到我面前。
“拿着这笔钱,去买点自己喜欢的。少爷不喜欢身边的人整天苦着一张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