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前不是说让我别养吗?”
“那是以前。”她瞪了我一眼,“以前是以前。现在小安叫我姥姥,叫了六年了。她敢来抢?我豁出这张老脸也不让她进这个门。”
我笑了一下。
小安从卧室探出头:“妈妈,姥姥做的什么饭呀?”
“红烧排骨。”
“耶!”
她跑出来,趿拉着拖鞋,啪嗒啪嗒的。
我妈弯下腰给她擦手:“去洗手,脏死了。”
“姥姥,今天老师表扬我了!”
“表扬你什么呀?”
“表扬我字写得好看!”
“是嘛,那你给姥姥写一个看看。”
小安跑去拿本子。
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俩。
何芳。
你不是要法庭见吗?
好。
那就法庭见。
5.
我开始整理东西了。
不是收拾行李。是收拾证据。
八年的账本。
从小安三个月大到现在。一本本子,后来换成一个APP。
我翻出所有记录,一笔一笔地导出来。
粉。尿不湿。辅食。衣服。玩具。医药费。幼儿园学费。小学学费。保险。课外班。文具。鞋子——小孩子的脚长得快,一年至少四双鞋。
每一笔都有期。大部分有小票。
我花了两个晚上,全部录进Excel。
总数出来的时候,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
四十三万七千四百二十一块。
八年。
我月薪从三千二涨到了五千八。中间跳过一次槽。加过无数次班。年三十都在赶。
四十三万七。
其中何芳出了多少?
零。
一分钱都没出过。一个电话都没打过。连小安过生,一条微信都没发过。
八个生。
八个零。
我把这份表格存了三个备份。U盘一份。邮箱一份。手机一份。
然后我翻出了那张纸条。
“帮我看几天。”
八年前的纸条。我一直压在抽屉最底下。
纸角发黄了。字迹还在。何芳的笔迹,我认得。她写字爱往右歪。
这张纸条就是她亲手遗弃孩子的证据。
不是“暂时寄养”。不是“拜托帮忙”。
她写了“几天”,消失了八年。手机号注销。微信不回。出租屋退租。人间蒸发。
如果这不叫遗弃,什么叫遗弃?
我又翻出了所有跟她的聊天记录。
从八年前到现在。
她消失前的最后一条消息是那张纸条拍的照片——不对,纸条是手写的。聊天记录里最后一条是三个月前。
她重新加了我。
消息很简单:
“敏敏,我回来了。小安还好吗?”
我那天回了她。
“她很好。”
然后她说:“我这几天过来看看她。”
我说:“好。”
就这么几句话。没提钱。没说谢谢。更没说对不起。
好像她只是出了一趟差。
好像这八年是空气。
我把所有聊天记录都截了图。
然后我去找了律师。
律师姓宋,四十多岁,专门做家事案件的。
我把情况说了。她听完,问我:“这八年,对方有没有支付过任何抚养费?”
“没有。”
“有没有定期看望过孩子?”
“没有。”
“有没有通过任何渠道了解过孩子的情况?”
“没有。”
